第三部分中國法制史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第一節(jié)夏商法律制度一、中國法律的起源夏朝的建立與中國法律的產生;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。二、立
作者
佚名
第三部分中國法制史
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夏商法律制度
一、中國法律的起源
夏朝的建立與中國法律的產生;中國法律起源的特點。
二、立法概況
禹刑;湯刑。新增:
三、刑事立法
新增:舊五刑(刪除:奴隸制五刑):墨,劓,剕(刖),宮,大辟。
四、司法制度
天罰與神判:監(jiān)獄。
第二節(jié)西周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“明德慎罰”的立法指導思想;《呂刑》;九刑;周公制禮;禮與刑的關系;宗法制度。
二、刑事立法
新增:《九刑》《呂刑》
主要刑法原則;主要罪名。
三、民事立法
契約:質劑,傅別;婚姻:一夫一妻制,同姓不婚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六禮,七出(去),三不去;嫡長子繼承。
四、司法制度
司法機構:大司寇、新增:小司寇;獄,訟;五聽。
第三節(jié)春秋法律制度
一、成文法的公布
鄭國“鑄刑書于鼎”;鄧析“竹刑”;晉國鑄刑鼎;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論爭。
二、成文法公布的歷史意義。
第二章戰(zhàn)國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戰(zhàn)國法律制度
改為:第四節(jié)戰(zhàn)國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指導思想
“一斷于法”;刑無等級;輕罪重刑;法布于眾。
二、《法經》
李悝變法與《法經》的制定;《法經》的內容、特點和歷史地位。
三、商鞅變法
改法為律;連坐法;分戶令;變法的歷史意義。
第二節(jié)秦朝法律制度
改為:第二章秦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秦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:“緣法而治”,“法令由一統(tǒng)”,嚴刑重法;
主要法律形式:律,令,法律答問,《封診式》,廷行事。
云夢秦簡。(位置后置)
二、刑事立法
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;主要刑名。
三、經濟立法
農業(yè)管理與自然資源保護立法;官營手工業(yè)管理立法;市場與貨幣管理立法。
四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;訴訟制度;審判制度。
第三節(jié)漢朝法律制度
改為:第二節(jié)漢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:漢初黃老思想與“約法省刑”,漢武帝時“德主刑輔”與封建(刪除二字)正統(tǒng)法律思想的確立;
主要立法:“約法三章”;《九章律》與“漢律六十篇”;
法律形式:律,令,科,比。
二、刑事立法
文景時期的刑制改革;刑罰適用原則:上請,“親親得相首匿”;主要罪名。
三、經濟立法
鹽鐵酒專賣:抑商政策;對外貿易立法。
四、行政立法
皇帝制度;中樞與地方行政機構;官吏管理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
訴訟與審判;春秋決獄;秋冬行刑。
第四節(jié)(改為:第三節(jié))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曹魏律(《新律》);晉律(《泰始律》);北魏律;北齊律;麟趾格;大統(tǒng)式。
二、刑事立法
“準五服以制罪”;“八議”、“官當”入律;“重罪十條”;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。
三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的變化;登聞鼓直訴制度;死刑復奏制度;刑訊制度。
第三章隋唐宋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隋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《開皇律》;《大業(yè)律》。
二、《開皇律》的主要成就
體例;十二篇(刪除),五百條(刪除);內容;歷史影響(新增)
第二節(jié)唐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:“德禮為政教之本,刑罰為政教之用”,立法寬簡、穩(wěn)定、劃一;
主要法律形式:律、令、格、式及其相互關系;
法律典籍:《武德律》,《貞觀律》,《永徽律疏》,《開元律》,《唐六典》,《大中刑律統(tǒng)類》;唐律的特點與歷史地位。
二、刑事立法
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;五刑制度;主要罪名。
三、民事立法
民事行為能力:所有權;契約;婚姻家庭與繼承。
四、行政立法
三省六部制:御史臺;官吏管理:科舉制度,考課,致仕。
五、經濟立法
土地立法;賦役立法;禁榷制度;對外貿易制度。
六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:大理寺,刑部,御史臺;“三司推事”;告訴的限制;回避制度;死刑三復奏、五復奏制度;法官責任制度。
第三節(jié)宋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《宋刑統(tǒng)》;編敕;編例;條法事類。
二、刑事立法
刑罰制度:折杖法,刺配,凌遲;重法地法。
三、民事立法
不動產買賣契約:典賣契約;財產繼承。
四、行政立法
國家政權機構的調整;官員選任與考課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;鞫讞分司制;翻異別推制;務限法;《洗冤集錄》;《名公書判清明集》。
第四章元明清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元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;《大札撒》;《至元新格》;《大元通制》;《元典章》。
二、刑事立法
犯罪與量刑(改為:犯罪分類與量刑原則);刑罰制度的變化。
三、民事立法.
新增:財產法律規(guī)定:契約關系;損失賠償。
刪除:燒埋銀;
婚姻與繼承制度的特點。
四、行政立法
中樞和地方行政機構;科舉制度的變化:監(jiān)察制度的發(fā)展。
五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:大宗正府,刑部,宣政院;新增:訴訟審判制度
第二節(jié)明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:“刑亂國用重典”,“明刑弼教”;
《大明律》的制定與體例;
《大誥》的制定及其特點;
新增:“教民榜文”;《問刑條例》;《大明會典》。
二、刑事立法
新增: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;奸黨罪;充軍;廷杖;犯罪與刑罰的主要特點。
三、民事立法
新增:財產所有權;婚姻家庭與繼承制度的變化。
新增:四、經濟立法
賦役制度:一條鞭法;專賣制度;海外貿易制度。
(四改為五)、行政立法
中樞與地方行政機構;官員選任制度;監(jiān)察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
中央、地方司法機關:刑部,大理寺,都察院;廠衛(wèi);申明亭;明朝訴訟制度的特點;審判制度:會審制度。
第三節(jié)清朝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指導思想:“詳譯明律,參以國制”;
《大清律例》;《大清會典》;則例;適用于少數(shù)民族聚居區(qū)的法規(guī)。
二、刑事立法
新增:充軍、發(fā)遣、新增:刺字;死刑制度;維護滿族特權的內容;文字獄。
三、民事立法
民事主體的變化;債權制度的發(fā)展;繼承制度。
四、經濟立法
海禁政策與對外貿易立法;專賣制度。
五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;訴訟程序與審判制度;秋審制度。
第五章清末中華民國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清末法律制度
一、“預備立憲”
“預備立憲”的背景與“大權統(tǒng)于朝廷,庶政公諸輿論”的指導原則;《欽定憲法大綱》;咨議局與資政院:《十九信條》。
二、修律活動
修律的指導思想;修訂法律館;
《大清現(xiàn)行刑律》;《大清新刑律》;《大清民律草案》;商事立法及其特點;禮法之爭;法院組織法與訴訟法;
清末修律的主要特點和歷史意義。
三、司法制度的變化
領事裁判權與會審公廨;司法機關的調整;訴訟審判制度的改革。
第二節(jié)南京臨時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憲法性文件
《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》;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》的制定、主要內容、特點及其歷史意義。
二、其他革命法令
有關保障民權、發(fā)展經濟、文化教育、社會改革等方面的法令。
三、司法制度
中央司法機關;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。
第三節(jié)北洋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立法原則;立法活動的特點。
二、制憲活動與憲法性文件
《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》(“天壇憲草”);《中華民國約法》(“袁記約法”);《中華民國憲法》(“賄選憲法”)。
三、刑事立法
《暫行新刑律》:單行刑事法規(guī)。
四、司法制度
司法機關的體系;訴訟審判制度的主要特點。
(第四節(jié)改為:第六章)南京國民政府及革命根據(jù)地法律制度
第一節(jié)南京國民政府法律制度
一、立法概況
指導思想;主要立法原則與立法階段;法律體系與《六法全書》;法律制度的主要特點。
二、憲法性文件與憲法
《訓政綱領》;《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》;“五五憲草”;《中華民國憲法》。
三、刑事立法
《中華民國刑法》;刑事特別法。
四、民商事立法
“民商合一”的立法體系;《中華民國民法》;商事立法。
五、司法制度
普通法院系統(tǒng);特種刑事法庭;訴訟審判制度。
第六章(改為:第二節(jié))革命根據(jù)地法律制度
(2016大綱的一二三四合并)
一、工農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》
土地立法:《井岡山土地法》;《興國土地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》;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》?!吨腥A蘇維埃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》。
司法制度。
第二節(jié)(改為:二、)抗日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(2016大綱的一二三四合并)
《陜甘寧邊區(qū)施政綱領》
土地立法、勞動立法與婚姻立法
刑事立法:刑法原則的發(fā)展:主要罪名。
司法制度:司法組織體制:馬錫五審判方式;人民調解制度。
第三節(jié)(改為:三、)解放區(qū)人民民主政權法律制度
(2016大綱的一二三合并)
憲法性文件:《陜甘寧邊區(qū)憲法原則》;《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》;《華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針》。
土地立法、勞動立法與婚姻立法(刪除:《五四指示》;《中國土地法大綱》;勞動立法;婚姻立法。)
刑事立法:刑法原則:主要罪名。
司法制度:人民法院體制的完善;中共中央《關于廢除國民黨的(六法全書)與確定解放區(qū)的司法原則的指示》。
關于"最后階段,真題的正確打開方式_備考經驗_考研幫"有15名研友在考研幫APP發(fā)表了觀點
掃我下載考研幫
最新資料下載
2021考研熱門話題進入論壇
考研幫地方站更多
你可能會關心:
來考研幫提升效率